分类目录归档:《二十四首恋歌》

第三首 我很快乐

嘴上说着不管她了,可是她却不能真的不管她。木燕夕知道,浅恩很擅长把自己弄得不成人样。

从浅恩的公寓出来,燕夕就决定了,她要和岳泠杉谈一谈。

她不能去找信,因为她没有理由去说服信,让他再给浅恩机会。这个恩浅,的确太任性,太固执。

苏丝,我们见下面吧。燕夕把手机放回手袋,向她和恩浅常去的那家咖啡厅走去。

苏丝和韦柏一样,是Seven Blue的吉他手。韦柏和贝斯手乐野是后来加入Seven Blue的。苏丝和鼓手林肯,在高中时就与晏谷信相识了。而且因为共同的爱好,三人最后到了一所大学学习音乐。

乐野因为表姐燕夕的关系,认识了浅恩,进而认识了晏谷信。对音乐共同的狂热,让他们一拍即合,相见恨晚。

在乐野的提议下,二人萌生了组建校园乐队的想法。并开始招兵买马,寻找合拍的伙伴。苏丝和林肯积极响应,外校的音乐才子韦柏也因偶然的机遇加入。

一开始,Seven Blue并没有太大的野心。那时候,他们只是单纯地,创作自己的歌曲而已。那时候的Seven Blue,更像是一个音乐爱好小协会。

从作词作曲,到录制全都由他们自己去完成。没有刻意的宣传,没有过多的杂念,全凭着各自的兴趣爱好,跟着对音乐的感觉走。

可是,当一个团队的每一个组员都才华横溢,且组员之间配合默契的时候,这个团队彰华显耀的那天,便指日可待,不是幻想。

那时候,这一群才子经常齐聚一起,探讨音乐,切磋技艺。浅恩和燕夕闲得没事,也经常凑热闹。

浅恩虽不懂声乐,但她却具有诗人气质,所以偶尔也给他们写写小词。Seven Blue之所以叫Seven Blue也是因为浅恩的关系。

那一天,当信兴奋地奔向三教楼后面的那片榕林,把要组建乐队的事情告诉浅恩的时候,她激动地笑了。然后主动请缨,说要帮他们的乐队取一个名字。

叫什么好呢?嗯……  浅恩挠挠头,陷入思考。

信,我给你讲个寓言吧。她说。

明明说要取名字,为什么讲其寓言故事了?信莫名其妙,他总是不知道浅恩的小脑袋在想些什么。他曾说有时候,他真想看看她的脑袋是怎么构造的。

 

预言中,有那么一天。当七彩的虹,都氤氲成深蓝。小狐狸就会解开背上的包裹,拿出一颗已经风干的松果。

树上的松鼠不再爬树,河里的鱼蛙也不再唱歌。它们都围聚在这个榕树下,听着寓言故事,然后把眼泪哭干。

 

完了?没有了么?信瞪大眼睛,完全不明白浅恩在说什么。

是啊,完了啊。我取的名字就是Seven Blue。

这和这个故事有什么关系?信的跳跃性思维,永远跟不上比他复杂多变得多的浅恩。

就说嘛,信的思想啊,一点都不深邃。怎么配得上我…… 我好吃亏哦!

吃了豹子胆了,你。信佯怒,伸手去挠浅恩的痒痒。

哈哈…哈哈…好啦,好啦。你配得上,配得上的。我求饶了。

信停止了对浅恩的小惩罚,可是他还是不知道为什么叫Seven Blue。

七彩的虹都变成了深蓝色的,所以叫做Seven Blue啊。我亲爱的傻瓜!浅恩一手背在身后,一手在空中绕了个弧形。然后跑开了。

信坐在石凳上自语。可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要叫Seven Blue啊……

七色的彩虹,都变成了深蓝。狐狸的松果,松鼠,鱼蛙,树下唱歌。眼泪流干。

世界上,会存在全是蓝色的彩虹吗?它们既然都唱歌,为什么还要流泪?

这个问题,直到今天,在每场演唱会结束后,他还会偶尔琢磨。

 

 

苏丝,信真的要和岳泠杉订婚么?燕夕双手抱胸,无可奈何。

这件事情,我也搞不清楚。苏丝耸耸肩,显出爱莫能助的样子。

可是,你们刚刚才开始走红,你们公司会让信这么做吗?

额…这件事情有点复杂啦。算了啦,燕夕,你不要再管那么多了。苏丝叹气。他当然知道,艺人的感情对事业有至关重要的影响。只是他也不知,为何奇艺会舍得牺牲如日中天的岳泠杉的女神形象,来和他们Seven Blue攀亲。

哎,他们都在一起六年了耶。这你比我都清楚。你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信,和另外的女人结婚?

不是结婚啦,是订婚。

对我来说,结婚订婚都一样,都是背叛,是抛弃。

燕夕,虽然我一向视你为我的女神。可是你说信背叛,说他抛弃,那就是你的不对了。你知不知道,这么多年,信为了浅恩,伤害了多少少女的芳心?可浅恩偏偏不知足,对信不温柔,不体贴也就算了,还三心二意……

打住。燕夕疑惑,又愤怒地看着苏丝。你说谁三心二意了?

浅恩啊,她没有对信三心二意么?

你这是什么意思?浅恩什么时候三心二意了?

看来浅恩的事连你也没透露。真不知道她心里到底有多少秘密呢。那天,浅恩说找信有事,当时信不在,我就让她就在工作室等。后来我不小心听到浅恩讲电话。

你竟然偷听浅恩讲电话,你这个偷听狂。我拍死你。燕夕的巴掌落在苏丝的头上。

哎,你住手啦。好歹我现在也个知名的偶像。你这样破坏我的帅气形象。我赚不到钱,以后怎么养你啊!

我看你的皮是真的很痒啊。燕夕欲重型伺候,可是发现远处的几个女生正朝他们看过来。从她们脸上那股花痴和惊喜的神情,燕夕知道,她们认出了苏丝。她便止住了。

好啦,你听见什么了?

我偷听有罪,你打听就光明磊落?苏丝侧了侧身,翻起衣领隐了脸。

你还来…… 燕夕瞪着苏丝。

好啦,好啦,不逗你啦,我的燕夕。苏丝左手盖住侧脸,给燕夕一个调皮而灿烂的笑。

我只是大概听见浅恩说什么约会,我就很好奇,想跟她开个玩笑。可后来发现,电话那头的人不是信。

是谁?燕夕也好奇了。

是浅恩的初恋情人,俞友哲。

初恋情人?我也听浅恩说过啦。可浅恩根本就不爱他,怎么可能还和他约会。你弄错了吧。

我也希望我弄错了啊,可我后来,有点小小地卑鄙你别恼我啊,我后来偷偷地看了浅恩的通话记录,那个人的的确确是俞友哲。

你真的是非常非常地卑鄙啊,偷听不说,还偷偷翻看别人的通话记录。

我都是为了信好啊。如果你怀疑信这样,你也会为了浅恩做这样的事吧。

这件事情肯定是你弄错了。不管怎样,我要阻止信和那个岳泠杉结婚。

是订婚啦!

少来。快把岳泠杉的手机号码给我。

你有什么计划?

你愿不愿意信和浅恩,燕夕深情地看作苏丝,也帮帮我?

苏丝狠狠地点点头,赶紧将岳泠杉的号码分享给燕夕。

唉,女人啊女人,你还是只有这招才管用啊,燕夕无奈地摇头。

记得要再劝劝信哦!燕夕高挑婀娜的身影消失在门口,留下苏丝呆呆愣愣地连声点头嗯嗯。

 

木燕夕刚下楼,手机响了。一看是浅恩,她赶紧接了电话。

燕夕,我们去剪头发吧!浅恩的声音,恢复了爽朗,听不出一点点潮湿。

什么?剪头发?燕夕不觉惊讶得张大了嘴巴。

黑色的长起来了,和黄色的混在一起,看起来丑丑的。半个小时后,我们在尚美见吧!

燕夕听见浅恩说话的声音跳跃,可是她不可能真的快乐。她知道,浅恩越是哼着歌,心就越负荷。

几个小时后,浅恩站在镜子前,嘴角上扬,看着镜子中那个新的自己。

被剪掉的头发,掉在地上,枯草一般。她定定看着,已经腐烂的过去,也能一起剪掉吗?

浅恩,看我的新发型好看吗?燕夕将长长的直发烫卷,而浅恩则把卷发变成了齐肩的黑色直发。

这个发型不适合你。燕夕看着眼前干脆利落的浅恩,心想。

可是她却说,浅恩,过几天,就是你的生日了。新的发型,新的开始,给二十四岁的,新的我们。

是啊,过几天,再过几天,就是她的生日。她竟然忘了。可是,忘记很好,忘记生日,也就可以忘记,和他在一起的,那么多幸福的瞬间。

剪了头发,让我们一起去happy吧!我突然好想唱歌。

浅恩,你可不可以告诉我,俞友哲是怎么回事?他是不是有找过你?

浅恩神色震惊,可她很快转移了话题,撒娇似的拉着燕夕道,走啦,我们去唱歌。

 

做有什么 不敢做

怕什么 相信我 不在乎

就算你走了

落就算我 的心从十六楼

落下负一层 B座

 

我也不会难过 你不要小看我

有什么熬不过 大不了唱首歌

虽然是悲伤的歌 声音有点颤抖

也比你好得多 我还是很快乐

 

KTV封闭的空间,鬼魅的灯光。伴随着情歌袅袅,情绪,情伤,在这里被放大到极限。

我很快乐。浅恩在前面献唱。

燕夕双手抱在胸前,一双美瞳在迷离变换的灯光下,不禁也伤感起来。她看着浅恩单薄的身影,心中默默问道,浅恩,这样的你,真的快乐么。

你还没告诉我,俞友哲是不是找过你了。疑虑重重的燕夕忍不住再问起了浅恩。她知道,若在这个节骨眼上,浅恩和信再有什么误会,那将会很麻烦的。

你怎么知道友哲的事?浅恩放下麦克风,在燕夕身边坐下。从开始,她就很好奇,燕夕怎么会知道这件事情。她从没对任何人讲过的。

你啊,不要问我从哪里知道这件事的。燕夕叹气道。现在的关键是,你真的放得下信么?

有什么放不下的?我现在已经累了,我不想再做他的阴影了。我要做新的自己,当然要约新的人。在她的脸上,燕夕没有看到任何表情。她的表情,淹没在了席卷而来的黑暗里。

燕夕知道,信过分耀眼的光芒会伤害到浅恩过强的自尊心。她也知道,那种伤害,不是源于浅恩的自私,而是她找不到自己。

她知道,浅恩需要的,是一个温和的小太阳。太冷,她会凉;太灼,她会伤。如果信,已经变成了灼人的太阳,那么俞友哲会是她温和的小太阳,她最终的选择么?

燕夕叹气,想起那天不小心看到浅恩在笔记本上的涂鸦。

 

3.12。植树节。天气晴。
阳光照在身上,暖暖的。
穿着深紫色毛衣,走在光里。

热量透过毛线,贴到肉里,一冬的冰凉刚刚睡醒。
枝上的柳芽绽开了压抑,终于直起身来,静静地站立。

四季变换,天气冷暖,事不关己。
走在光里,我走在光里。却没看见,身下的影子。

抬着头看着前方晃悠的行人,它是不是藏在那里?
走在光里,我走在光里。穿着茸茸的毛衣,假装很热的样子。
我走在光里,你在哪里。

 

燕夕知道,浅恩一定还挂念着信,就像她呼唤着,我走在光里,你在哪里。

他若是光,她若是影,她怎么不知道,若没了影,光也就再也不绚烂,星也再也不闪耀?

她只知道,她是影,是他琉璃俊朗的身影后,那一撮淤结的痂。若她不是他的影,他就不会伤,他的梦,就可以被成全。

第二首 我不想念

 

那个男孩,晏谷信,现已是非常出名的摇滚乐队Seven Blue的主唱。

台上的晏谷信,帅气洒脱,阳光温暖,英气逼人。每张专辑的封面,每张海报和宣传画上,他的嘴唇都是弯弯的一枚。好像是在刻意对某个人,传达温情。

他唱着, 她不是真的快乐,眼泪都锁进了灵魂的躯壳,站在她身边,却隔着银河。

他唱着,不愿让她一个人,独自走过风雨的时分,不愿眼泪让陪她到永恒。

他唱着,再不要开口就谈阴天,不要她眼神里有疲倦,不要握在掌中的伤感,把她的心填满。

所以,他笑,他昂头。他在台上,对着生命积极的喧喊。

简单和执着,是他的本真。而她,看似单纯,实际,却那么多变。

她说她不喜欢咖啡加糖,却在他为她奉上那杯浓烈的Espresso之后,苦得皱眉头。

她说她喜欢走在雨中漫步,不撑伞。却因为他站在屋檐下,无动于衷地看她在雨里跌跌撞撞躲躲闪闪,而一周都不理他。

她说她喜欢上了他。可当她下课后,发现他已在教室外默默地等了她两个小时的时候,她不但没有惊喜之情,反而对他冷冷淡淡。

最后,他对自己说,算了吧,以后听话,不再自作聪明就好了。

可是,她却说,你走吧,我不想见到你。

她说,你和她结婚吧,这样我就可以不再讨厌你。

她说,你真的是个很可恶的人,我真后悔这辈子遇到了你。

他,终于痛下决心,决定不再见她了。

要他和别的人结婚,那好吧。就这样吧。

没想到,到最后,他所做的,仅仅是随她的愿而已。

他不知道什么时候,她开始对他如此无情。曾经的天真美好,对视微笑,虽然也夹杂着她任性的小脾气。可是她却从来没有让他这么伤过。

曾经在他心中那个善良的天使,现在已成了恶魔。她的口中充满恶毒的言语,心中全部被怨恨填满。

他想,从一开始,她就是这样的人吧。只是他太傻,被她的伪装欺骗。伪装,一直都是她擅长的吧。

韦柏说,双鱼座的女生,由两只鱼组成。一只游冶在星辉璀璨的夜空下,一只潜在深不可测的暗海里。无论哪一只,都有黑暗和神秘的禀质。

韦柏说,信,放弃她吧。我们的团队需要那个乐观坚强的你,而不是,被唐浅恩弄得颓废消沉的你。和泠杉在一起吧,她的人气会帮助我们,达成我们的梦想—你的梦想。

 

 

或许,善良纯洁的他,真的不应该再去挽回。

或许,应该将此看作是一个契机。一个远离那个,能把他打入万劫不复的恶天使的契机。

信坐在工作室的沙发里,十指相扣,放在额前。他棕色的长发遮住了脸,只见他薄唇深掩。韦柏想,是该让他一个人静一静。

他不再打扰信,拿起吉他和贝斯,小心地放在乐器架上。然后抽身,带上了门。

还是不舍,要给她最后一次机会。要亲口问她,是不是真的,已经不再想他。

他的不安,随着嘟嘟等待的声音,越聚越满。

许久,她终于接了电话。冷冷的声音,顺着电话线,从遥远的那端传来,他的心又一阵一阵,被冻得发麻。

真的,不想我… 真的,想…结束么?

好久,终于鼓起勇气,说出那两个字。

是,对,不想你。很想,很想结束…

用力的声音,仿佛是在宣告她的心意已决,一刻也不想再和他纠缠。

其实,他只是,想给自己最后的机会。可是,他最后的乞求,已经变成了对他的羞辱。他的自尊被践踏。他的希望,也随之瓦解。

他没有勇气,再做任何的挽留了。他知道,那样只会让她,更加厌恶自己。

他迅速地挂掉电话,却没听见,最后那两个字,她几乎是带着哭腔,喊出来的。

如果他听见了,他会明白她的话,只是冲动和不理智吗?他会当作,他的情没有伤,心不会痛吗?

可是,他也累了。心也倦了。六年的坚持,或许只能到这了。

现在他知道,他的青春,他的爱恋,只不过是下了一场冷落的雨。湿了一地的,是零落的花絮。纷飞过树梢,纷飞过,曾经停歇了黄色蝴蝶的一沓乱草。

再也不做虚妄的梦了吧。梦里,只有上瘾的毒药。在梦里流连,消耗掉的是整个人生。而她还会吐一口唾沫,嘲笑着这就是你的人生?

再也不做虚妄的梦。却还要把希望放在她的身上。以为自己已经赤着双脚,踩在她用冰冷的碎石子铺就的地面,割痛了,受伤了,流血了,她就能看见?

再也不做虚妄的梦。他狠狠地告诉自己,再也,不做,虚妄的梦。

要正常地早起,要打开门,去服地域模式的劳役。要去歌唱,要去遗忘。

要去忘记,所有的恐惧和心仪。忘记,或许,尽管在老态龙钟的时候,还会重拾的记忆。

 

 

我不想念 不想念 他模样

我不想念 他肩膀 轻拥著我肩膀

我不想念 他吻著我脸庞

把永远说成一颗糖

……

我不想念 不想念 那时光

那些快乐 和悲伤 却总在我身旁

我只愿长夜将尽天快亮

让想念的歌不再唱

……

 

唐浅恩知道,自己已经活成了一棵仙人掌。

期盼彼此贴近的温暖,却退不去让人刺痛的装,只能眼睁睁地,看着他绝望。

掌心的泪,还依旧滚烫。他的温度,却已凉。

明明知道,没有他会绝望,可她还要为摧毁自己,大方地贡献自己出最后一丝力气。

掌中的电话,快要被握得粉碎。她瘫坐在地,像精神病患者一般抽搐着。对着玻璃窗,狠咬着嘴唇,目光直直地盯着窗玻璃中那个不堪的自己,直到把那个映像看穿。

真的不能原谅你,不能原谅你… 浅恩一遍遍地重复着。

她好像,在记恨信。可她的脸上,却笼罩着一层厚重的自我厌恶的情绪。

她怪信对谁都保持绅士的风度,她嫉妒他的天分和才情,痛恨他身边献媚的莺燕,也痛恨他从不向她解释,尽管她知道那都是谗言。

她恨他的完美,在他身边,他的光芒,更加衬托了她的卑微。在他面前,她只是一只又小又丑的甲壳虫而已,毫不起眼,还惹人厌。

她的自卑,和她的敏感,在她和信之间,竖起了一堵厚厚的冰墙。而那个热情又闪耀的岳泠杉出现时,这堵墙变得更加坚固了。

不能原谅的,不可原谅的,其实是她自己。当她的信和那个国民女神岳泠杉在台上光彩夺目,如同双子星交相辉映的时候,她过强的自尊心让她自惭形秽。

如果她只能远远地坐在观众席上,可怜巴巴地守望,只要看到信的眼睛里只有她,那她也能够继续撑下去。可是,她却看到了信和岳泠杉天衣无缝,配合默契的深情对唱。

她知道,或许这都是逢场作戏,表演效果而已。可是,她却偏偏在这时,无意间听到Seven Blue的经纪人,与岳泠杉的经纪人之间的对话。

你看他们在台上多配,现场歌迷的情绪多high……

是啊,没想到,Seven Blue和我们杉杉的联手,竟然可以创造出这样壮观的场面。

信和泠杉在一起,越看越养眼。连我都忍不住心动了,更何况那些歌迷和观众呢。

嗯,是啊,看起来真是俊男美女,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呢……

呵,我倒是有个让我们双赢的想法,不知王大经纪人是否有兴趣……

既是双赢,不妨说来听听,只要是对我们泠杉有好处的,我都可以考虑考虑……

两个经纪人凑在一起,压低了声音。聪明善感的浅恩,看见他们指着台上正牵着手的信和岳泠杉,心里产生了不安。

他俩能假戏真做倒是最好不过了,可是,我最近听说你们信有点花边新闻哦。不若能把这件事情交待清楚,那我自然也不会干涉艺人之间感情的自由发展。毕竟,我们做经纪人的,最不想看到的,是我们的孩子受伤害。

什么花边新闻,我做经纪人的都不知道,你不要担心啦。那些个狗仔娱记就是爱乱咬,看见正红的偶像明星就爱乱写,你又不是不知道,我们信啊,是最纯洁的大男孩了……

看见他们会心的奸笑,浅恩猜出了大概。娱乐圈里多心机,她是知道的。纵使心里很不爽,可是她却只能装在肚子里,一个人纠结难过。

怪只怪她,太平凡,太普通。她没勇气,和他站在同一天秤。

现在的信,一天比一天光彩夺目。虽然早在信锋芒出露之时,他便要求公司不要隐藏他的感情。可是,浅恩知道,虽然信有才华和实力,但作为新人这对他的事业会有很大影响,所以千方百计地阻止。

她对他说,你还没有通过我的试用期呢,所以我不要公开,我不要。

好伤心哦!我们都在一起快两年了,你现在告诉我我还在试用期!唐浅恩,你真是天底下最赖皮,最恩浅的女生。

是啊,所以我叫唐浅恩啊。你从一开始在书店里盯上我的时候,就知道我的名字了吧。

我是天底下最冤,最冤的人了。好,唐浅恩,你记着。是你不愿意公开的,虽然我现在还是个小小的歌手而已,等我大放光彩,一举成名的时候,你不要后悔哦!

晏谷信知道,唐浅恩在乎的,是他的梦想,是他。她主动地想守护他的梦想,还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,他感动得紧紧地抱住了她。

不要动,趁现在好好记住我的怀抱,我的味道。以后,你想要抱我,可就要和大妈小妹们挤啊挤,排很长很长的队了。

信的手盖住浅恩的头,把她按在自己的胸口。

第一首 二手烟 《二十四首恋歌》

序。

二十四,是她的年纪。是她和他,从遇见到结束的二十四个季。

二十四首恋歌,刚好占满她,最美年华里的那六道光阴。

每一首,都是一个故事。或关于爱。或关于恨。

或关于逃遁,或者寻觅。

或关于青春懵懂的一点疼。

或关于沉溺的快感和抑郁。

回首再听,唏嘘不已。爱已成风,捻一撮飘絮,不过是浮浮沉沉,扑朔迷离。

 

 

 

唐浅恩,你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?木燕夕不止一次地问道。

食指和中指间的那根香烟,屁股的火星忽明忽暗。灰色的烟雾氤氲出怪诞的形状,一团团,时时变幻,就像它背后那张化了妆的脸。

唐浅恩一只手撑着头,眼神聊奈地游离在刷成灰色的墙壁上。

已经有新的黑色的头发长出来,在染成栗色的长发中,时隐时显。特别是当她用手抓头发的时候,根部的黑色更加明显。

墙上有一面镜子,刚好照到她的脸。她的眼神满不在乎地掠过镜中的自己,开始狠狠地拨弄自己的头发。

她把后脑勺的黄发拨到侧脑,想要掩盖露出来的黑色。可是,转过头,发现后脑的头发像被揭了被子一样,露出大片黑的底色。

她烦躁起来,把烟搁在烟灰缸上。双手抓起头发,把它扎成马尾状,然后转头左右看看。

黑色已经盖不住了。她说着,像是在自言自语。最后干脆放手,她又坐回椅子上,还原刚才的姿态。

她拿起未抽完的烟,放进口中吸了一口。烟雾吐出来,木燕夕根本看不清她的脸了。

看不见也罢。看了,也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。木燕夕心想。

黑色的指甲油,已经有些脱落。唐浅恩从抽屉里拿出指甲油,开始专心地涂起来。好像根本没听见燕夕的话,或者,根本就没有燕夕这样一个人存在一般。

唐浅恩,你到底想怎样!

木燕夕不耐烦了,夺过唐浅恩手中的指甲油,看着她道:他都要结婚了,你怎么一点都没反应呢!

唐浅恩冷冷地看了她一眼,好像在怪她抢了她手中的指甲油。她没有说话,没有发怒,也没有回抢。只是移开眼神,开始研究自己的指甲的颜色起来。

或许你是对我,我不应该染黑色。红色,对,红色怎样?红色代表celebration,正好。她看着木燕夕,脸上竟然还有一丝开心的笑。

木燕夕气急败坏,眼前这个装疯卖傻的唐浅恩,现在是痛到了极点了吧。她无奈,把指甲油重重地砸在桌面上,决定不再管她了。

和唐浅恩做了六年的好姐妹,她太了解她了。说真的,有的时候,就连木燕夕自己也想一把掐死她。

唐浅恩死要面子,虚荣,爱争强好胜,敏感多疑,有时候真的是很不让人待见。信抛下她同别人结婚,燕夕心里有时候暗暗觉得这个古怪的女人罪有应得。

可是,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,木燕夕却从没想过和她绝交。她知道,浅恩尽管是个矛盾的综合体,可本质上她其实是善良和单纯的。她只是不知道怎样去表达她的关心,不知道怎么去处理微妙复杂的感情。

她们之间闹过很多次矛盾,也冷战过。在一起的时候多摩擦,不在一起的时候又想念。虽然她有很多缺点,燕夕还是想要保护她,做她的好姐妹。

对于这次信和浅恩之间的是非恩怨,她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。

她清楚浅恩对信的残忍,又深知她对信的深情,就像她了解信是一个值得得到幸福的男人一样。

哎,唐浅恩,你真是一个坏蛋,大坏蛋。把我也弄得这么纠结。燕夕恼了。我走了,我不管你了。

唐浅恩还在涂指甲油。在还未完全脱落的黑色甲油上面,覆盖一层刺目的红色。她染指的技艺不好,指甲表面一点都不光滑,看上去真的好丑。

黑色,代表沉默。红色,代表什么?喜悦?鲜血?代表的是,一个人的狂欢?一个人,在深深的苍凉和寂寞中,肆意的喧喊?

木燕夕离开时,门发出砰的声响。唐浅恩还是一如既往地淡定,涂着她的指甲,不时地伸开五指,放到眼前端量欣赏。

小指被搁在烟灰缸上的烟头烫伤了。刹那间,针刺般的灼痛感,由无名指传到心脏,刺激一直麻木着的她。她捏着小指,那一块皮肤迅速红肿起来。

呵,你还有感觉啊。她嘴角一歪,逼出一道邪恶的笑,那是她一贯嘲讽的表情,一面右手狠狠向那小指捏去。

 

 

她看着镜中的自己,头发枯黄干燥,皮肤暗淡,眼线晕染到了眼角。这个形象,就像电影中,落魄的大龄舞女。

她明明还很年轻,可是她的心,却已经老了。她憎恨镜子里面的自己,厌恶她的眼睛鼻子,厌恶她的脸,她的头发,厌恶整个的她。

她厌恶镜子中的这个人,去招惹了他。厌恶她把他赶走,现在却又疯狂地想念他。

她点燃另一只烟,放进嘴里。以前和他一起去餐厅吃饭时,最讨厌别人抽烟。可是现在,她竟然喜欢上了烟雾在七孔里萦绕的感觉。

那烟雾,虽然现在还会让她有厌恶的感觉。可是,每抽一口,每呼吸一次,她都觉得,自己的肺部聚满了有毒的小颗粒。想到自己正在一点一点被毒气蚕蚀,她会不由自己地放声大笑,好像在享受鸦片带来的畅快一般。

她想,她死掉了,他肯定会后悔的吧!—这就是她的精神鸦片。

他肯定会跪在地上,苦苦地哀求老天把她还回来的吧!她想象着,她躺在冰冷的病床上,他失魂落魄般地扑过来,脸痛苦地扭曲着。他狠狠扇自己巴掌,求她原谅。

而她的灵魂,会轻盈地升起来,俯看着还在泥淖中挣扎的他。那时,她已不再被这沉重的爱情枷锁束缚。她不再悲伤,也不再哭泣。没有喜悦,也没有遗憾,更没有恨。

她会释然,会嘲笑世人的愚昧。她会远离他们,让他们永远在苦海里悲悯吧。

 

 

折回床上,戴上耳机,唐浅恩闭上了眼睛。如果说这是她悲伤的时候,自我舒缓情绪的方式,不如说,她是故意沉溺于这种阴郁粘稠的情愫中,不愿抽身,不忍离去。

每当她塞上耳机的时候,她就已打定了主意,让痛在体内生长,蔓延。她想听见,酣睡的痛苦被唤醒时,那一声清脆的伸唤。

在她的手机里,只能找到那些忧伤的旋律。曾经因为这样,信总在她耳边絮絮叨叨,不厌其烦地说教。

…要乐观…要阳光…看见没有,要这样…不要整天都听些靡靡之音……信扯着自己的脸颊,肆无忌惮地笑着,给她作示范。

她只记得在那棵大榕树下,他海贼王般夸张的笑脸,和透过密林倾泄到他脸上的朗朗光斑。还有,他说要做一个歌手的那句玩笑,或者誓言。说要推翻她的最美的歌是忧伤的歌的论调。

 

原本牵手用的手指 如今只能双手合十

祝福着他和她开始 总是悼念你的遗失

啊 啊 爱有时像二手烟

啊 才刚熄灭已蔓延

啊 啊 就当成过眼云烟

啊 只会熏红了双眼

 

还担心感情一停止 他的心要如何维持

如今见一面都奢侈 你只是他部分往事

啊 啊 他的爱像二手烟

啊 抽完很快已蔓延

啊 啊 太容易散开的烟

啊 让人没有勇气点

啊 啊 爱有时像二手烟

啊 才刚熄灭已蔓延

啊 啊 就当成过眼云烟

啊 只会熏红了双眼

 

他的爱像二手烟,抽完很快就蔓延。他的爱,是太容易散的烟。

明明知道会受伤,可是她却偏偏上了瘾。只能活在烟雾里,活不在他的爱恋里。

这歌词,放佛在倾诉她和他的事。如果一首歌,记录一个故事,封存一段时光,那么,会不会有那么一首歌,当她按下播放键的时候,就像打开了能够穿梭时空的瓶子,飘出一缕迷魂的烟,能轻易地,就将她送到早已泅渡的彼岸。

她曾问自己,何为会迷恋悲伤的歌曲,为何不能像他一样充满阳光和朝气。现在,她明白,原来悲剧是无药可治。她的人生或许只配有这样的背景音乐。

她听歌有个习惯,会试着听出每一句歌词。她曾说,只有那样,才会真正领会一首歌的意境。旋律会放大歌词的情绪,而歌词则给旋律提供一个情景的基点。只有旋律和歌词配合默契,才会创造出和谐的天籁,才能唤醒听者心中酝酿许久,却怎么也缠绕不出形状的心情,引起令人惊叹的共鸣。

那个下午,在那个叫作茗章的书店,当她缓缓道出这番话时,她没发现,眼前的那个陌生男生脸上的表情变幻。

那个男生诧异,这个看似简单清纯的女孩,对音乐竟有如此纤细敏锐的感官。那一刻,他的薄唇弯成了一道彩虹,心里有一种叫作欣喜的情绪在升腾。

他在书店逗留了一个下午,鬼祟地跟在她的左右,偷偷地留意她看过的书,看她时颦时蹙的专注神情,忍不住心生满足。

他被她吸引了,好象她处在一个巨大的磁场中央,而他就是那颗渺小的图钉,只能忘掉自己,随身附和。

煦暖的阳光,倾泻在他的身上,他的影子投射在地板上。他将手中的音乐碟放上桌面,轻轻推到她的眼前。

我想…你应该会喜欢帕蒂·史密斯的歌吧。

她抬头,他对她笑。她也笑了。

她手上拿着的那本书的封面,正这位朋克教母。他怎么会随身带着她的专辑?

有时候,相遇是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巧合。然后,一切缘深,或者缘浅,都由此开始。